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白碱滩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6916920
通讯地址:白碱滩区亭坡路4号
邮编:8340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是否达标 |
1 |
新建轻钢彩板保温材料建设工程项目 |
白碱滩区花园路顶驱公司东侧 |
克拉玛依市鸿发彩钢厂 |
拉玛依市三达检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