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登记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22日。通讯地址:白碱滩区亭坡路4号,邮编834009,电话:691692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态农业园建设项目 |
白碱滩区石西公路北侧绿藤园林苗圃基地旁 |
克拉玛依新唐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7000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比60%。主要为种植园、鱼塘兼水池、养殖舍、办公室及宿舍。 |
1.施工期应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及时清扫洒水降尘,避免扬尘污染;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筑垃圾外运至执法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2.废气:散发恶臭气体源均为无组织散放。应采取多种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器,排放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3.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余废水混合排入化粪池自然蒸发。 4.噪声: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5.固体:项目区设防风防雨防渗垃圾箱、安全填埋井、鸡粪储存池、危废暂存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农药包装固废由厂家回收。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