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制意识、公民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坚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执政为民。以环境行政审批、环境监察执法两项权力为评议工作重点;继续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优化服务、窗口建设、强化监督为重点内容,深入推荐环保审批部门和执法服务窗口的作风建设。
1.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在内容上麻烦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全部公开,对各项行政事务的公开要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公开即使、明确,便于知情、查询。要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全面实行网上公开。同时,采取办公区内制版上墙、印制政务公开手册、宣传活页、便民手册等形式,还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公开环保法规政策、工作动态、办事程序、重大审批事项、辖区空气质量等情况,做到公开形式便于知情、查询,方便群众,便于监督。
2.依法行政。严格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标准程序,履行环保审批、执法职能。做到岗位责任明确,职权定位清晰,法律条文适用准确,工作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完备,落实错案追究。按照规定程序和承诺时限办理环保审批、许可和各种证照,做到告知明确,方便快捷,办事人满意。对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及时处理,特别是人民群众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整治,积极解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清正廉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严格遵守环保工作人员“六项禁令”,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行为规范、工作纪律。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要服务对象的礼品、钱物、有价证券及干股,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活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等违法违纪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4.优化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工作代办制(AB岗制),推行“政务承诺” 、“服务承诺”制,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办事流程,严格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程序严格,办事高效。
5.硬件建设。不断改善办公及服务窗口工作环境,做到办公及服务窗口宽敞整洁、硬件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办事方便快捷。 6.强化监督。健全完善内外监督制约制度,保证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的便捷通畅,建立群众满意度考评及奖惩规定,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程序规范,做到事事有音,件件有果,群众较满意,并及时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资料档案。 |